1、熱是商品,先交費,后用熱。
2、報停需提前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當期基本熱費,并做好防凍措施。
3、小區范圍內的供熱設施發生故障,用戶(或物業)需立即維修,以免影響用戶正常用熱。
4、供熱建筑應符合國家節能環保的相關要求。
5、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物,必須提前辦理供熱手續。
6、嚴禁私接、亂接、擅自增大用熱面積或對外轉供。
7、嚴禁擅自變更采暖方式;嚴禁在采暖設施上安裝水嘴、泄水閥、二換三、循環泵等破壞水力平衡的違規設施。
8、供熱管網和附屬設施周邊不得私搭亂建、隨意占用,換熱站搶修通道必須暢通。
9、用戶房屋出租或出售,雙方應到供熱公司核實采暖費繳納情況,避免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