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集中供熱取暖費定價程序
1、我市“熱電聯供”集中供熱現在執行的價格是2010年經省物價局批準的,居民住宅3.3元/月/㎡,非居民7.2元/月/㎡,
2、集中供熱調價是由省物價局通過核定供熱前三年的平均成本以及“熱電聯產”供熱成本確定的。
3、2010年調價時,測算的單位供熱成本達7.35元/月/㎡,因考慮到居民的承受能力及物價水平才確定了現行的價格。
4、2010年調價是依據2007、2008、2009三年煤價,分別為470元/噸、500元/噸、540元/噸,2013-2014年運行期5500kCal/kg的煤價(含運輸費)平均為510元/噸。
二、供熱運行成本
1、我市集中供熱能力共2320萬㎡,由漳電、國電及第一熱源廠三個熱源提供,其中漳電和國電供熱能力各1000萬㎡,第一熱源廠320萬㎡。主城區集中供熱約86%的熱源需從漳電和國電購買。根據省物價局晉價商字【2008】362號和晉價商字【2011】34號文件,漳電的熱力出廠價格為28.5元/吉焦(含1元/吉焦的熱力管輸價),國電的熱力出廠價為27.5元/吉焦。截至目前,漳電國電熱力出廠價并未調整。
2、2010年調價后,水費、電費、維修費、人工費、環保費等都有增加,經測算2013年運行的單位成本約7.09元/月/㎡,今年由于維修、人工等成本的增加,預計將與去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