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青島市域內不再新建傳統燃煤供熱項目,鼓勵多種清潔能源供熱方式聯合使用和能源梯級利用,對利用清潔能源供熱的新建項目加大財稅支持力度。這是青島市2月1日起施行的《加快清潔能源供熱發展的若干政策》中明確的內容。
根據《加快清潔能源供熱發展的若干政策》,除董家口經濟區、平度新河生態化工區外,青島市域內原則上不再新建傳統燃煤供熱項目。該市鼓勵多種清潔能源供熱方式聯合使用和能源梯級利用,加快發展污水源、海水源等新型多元化清潔能源供熱,積極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大型熱電聯產機組循環水和工業余熱利用等供熱。
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特許經營供熱企業在特許經營范圍內積極發展清潔能源供熱。各類專業公司與特許經營供熱企業合作,參與清潔能源供熱項目的建設、運營與服務,特許經營范圍內公共建筑的建設單位可自建自用清潔能源設施供熱。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在新規劃的供熱區域開展清潔能源供熱項目的建設、運營與服務,從而探索適合清潔能源供熱發展的商業運作模式。
在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方面,該市對利用清潔能源供熱的新建項目,從其所繳納供熱配套費中安排資金,給予清潔能源供熱建設投資補助。
補助金額由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最高不超過其所繳納的供熱配套費。對新建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每個項目享受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對新建燃氣鍋爐集中供熱項目居住建筑部分、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按核定天然氣用量給予補貼。新建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項目補貼標準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積極爭取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項目和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上網電價支持政策。按照現有燃煤供熱企業政策性運行補貼標準,對新建海水源熱泵、污水源熱泵、土壤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和生物質集中供熱項目居住建筑部分給予補貼。
據介紹,2014年年初,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將清潔能源發展列為一把手工程,在我國北方率先優化供熱能源結構。編制完成全國首部《清潔能源供熱專項規劃》,按照“四改造、三開發、二替代、一建立”的推進總思路,全面推廣清潔能源供熱工作。通過大量建設清潔能源供熱項目,進行節能和脫硫、除塵環保設施改造,小型燃煤鍋爐替代等各項工作的開展,每年可節約標煤近3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6572.4噸、氮氧化物排放6243.7噸。2014年,全市新增供熱面積900萬平方米,其中清潔能源新增200萬平方米,占全市新增供熱面積總量的22.2%,占市辦實事計劃新增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的40%。
該市規劃至2020年,全市清潔能源供熱面積將達到1.8億平方米,占總供熱面積的57.4%。屆時,標煤消耗降低2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7100噸、氮氧化物排放3700噸,使島城天更藍、空氣更清新。
【中國建設報 范衛春】